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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弱电招标:建始县龙坪乡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本项目为建始县龙坪乡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招标规模810.2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前进路561.247M,民族路537.908M路基路面、给排水、强弱电、照明、交通等工程。
弱电招标:建始县龙坪乡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龙坪乡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鄂发改审批【2013】7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龙坪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建始县龙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编号:HDZBJS-1701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建始县龙坪乡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招标规模810.2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前进路561.247M,民族路537.908M路基路面、给排水、强弱电、照明、交通等工程。
建设地点: 建始县龙坪乡;
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7月。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最低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 。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9 月 22 日至2017年9 月 28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js.eszggzy.cn/js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交易网(http://js.eszggzy.cn/js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1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3 日9时00分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到帐或金额不足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户行名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建始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