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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弱电招标:河南郑州市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工程(二次招标),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弱电系统的施工安装及相关系统供货商实施的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全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多线共用AFC系统线路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导向标识、广告灯箱的设备材料供货、检验、施工安装、调试及合同期限内的其它相关服务。
弱电招标:河南郑州市轨道交通弱电系统工程(二次招标)
施工安装监理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9-14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弱电系统施工安装监理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为环线,线路沿黄河路、商务外环路、龙湖外环路、盛和街、心怡路、经开第十大街、航海路、桐柏路、西站路布置,属于城市核心区外围的环形线路。线路全长40.4km,设车站32座,其中换乘站15座,平均站间距1.26km。全线设一段一场,共设置两座主变电站,采用集中供电方式。5号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弱电系统的施工安装及相关系统供货商实施的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全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多线共用AFC系统线路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导向标识、广告灯箱的设备材料供货、检验、施工安装、调试及合同期限内的其它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从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满后30天之日止。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投标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9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