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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标推荐:厦门档案大楼弱电及网络设备,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350200]ZS[GK]2017014-档案大楼弱电及网络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推荐:厦门档案大楼弱电及网络设备,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350200]ZS[GK]2017014-档案大楼弱电及网络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350200]ZS[GK]2017014-档案大楼弱电及网络设备
项目编号:[350200]ZS[GK]2017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003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0592-53068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0592-2200387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档案大楼弱电及网络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主要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前述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