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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青海分中心机房环境配套工程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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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报警系统工程

摘要:本招标项目青海分中心机房环境配套工程招标已由涉密以涉密(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青海分中心,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青海分中心机房环境配套工程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XTC-1702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分中心机房环境配套工程招标已由涉密以涉密(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青海分中心,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

    (2)招标内容:将青海分中心三层控制室改造为通信机房,部署40个机柜及3个列头柜,配套相应空调、消费和环境监控系统,并对原UPS进行并机改造。主要为青海分中心机房环境配套工程--电气工程、电源工程、工艺工程、极早期报警系统工程、空调工程、弱电工程、装修部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0576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分中心机房环境配套工程

发包内容:将青海分中心三层控制室改造为通信机房,部署40个机柜及3个列头柜,配套相应空调、消费和环境监控系统,并对原UPS进行并机改造。主要为青海分中心机房环境配套工程--电气工程、电源工程、工艺工程、极早期报警系统工程、空调工程、弱电工程、装修部分。

计划工期:2017920日开工,2017121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三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三级]()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以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但需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5.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财务能力,能够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16日至201708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00,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48号金座美伦一期B3号楼2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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