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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招标:河南漯河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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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控管理系统,污染监控管理系统

摘要:监控招标:河南漯河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监控招标:河南漯河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273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漯河市境内;

2.2资金规模:441.4万元;

2.3采购人需求:对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实施监控及防治,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2.4招标内容: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各一套;

2.5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期限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后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

4.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三、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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