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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防招标:湖北武汉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安防招标:湖北武汉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ZC2017-323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3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DZC2017-323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类别:货物
(4)用途:安全防范
(5)数量: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监控指挥中心设备更换、升级,且拟投货物能与甲方原建设平台的控制系统和报警系统联动(精华隆)在软件及硬件上无缝对接
(7)采购预算:人民币23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32万元
(8)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天
(9)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10)其他: /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核心产品(监控设备)的品牌说明及本地售后服务承诺;
5、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专业(或自动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5年、2016年)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9、供应商须在武汉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准);
10、供应商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剩余有效期不少于45天);
11、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