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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防招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学院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安防招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学院安防监控系统改造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ZGX2017302-XZXY-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磊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8833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
联系方式:章凯 0755-862347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磊 0755-83883375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7302-XZXY-003)
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交货期
1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1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
二、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资质或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资质;
3.凡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即至少从2014年11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应当提交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资质或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资质复印件;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注:至少从2014年11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开票资料(加盖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