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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弱电招标:广东省龙山保障房弱电工程,本招标项目 龙山保障房弱电工程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融发改审批[2014]16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简易邀请招标。
弱电招标:广东省龙山保障房弱电工程
龙山保障房弱电工程 2017年11月03日
招标编号:[2017]润闽福招字004号
开标时间:2017-11-2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219号),邀请注册地在福清市的、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60分(含60分)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所有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山保障房弱电工程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融发改审批[2014]16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简易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龙山街道玉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57111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龙山保障房弱电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招标控制价: 571112元;发包价为503539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8.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
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60分(含60分)。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