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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购内容: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安防控制系统,包括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高清网络录像机、液晶电视、安防监控专用硬盘、24口千兆以太交换机、8口千兆以太交换机、双联操作台、防水箱等;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安防控制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安防控制系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YNZF-HW201745129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安防控制系统项目(二次),项目业主(采购人)为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内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信息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安防控制系统项目(二次);
2.2 采购内容: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安防控制系统,包括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高清网络录像机、液晶电视、安防监控专用硬盘、24口千兆以太交换机、8口千兆以太交换机、双联操作台、防水箱等;
2.3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06350.00元;
2.4 供货及安装工期:按采购人要求签订。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2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资信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3.3竞标人具有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出具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近一个月内)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竞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