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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惠东县公安局多祝镇S356省道平多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惠东县公安局惠东县公安局多祝镇S356省道平多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惠东县公安局多祝镇S356省道平多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710-hzhd020-013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公安局多祝镇S356省道平多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42,530.5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上级法人的合法授权);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证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最新年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东县多祝镇S356省道平多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24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