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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浙江绍兴妇幼医院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全年监控红外线报警设施增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全年监控红外线报警设施增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JHCG-2017-N005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SXJHCG-2017-N0058
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全年监控红外线报警设施增加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98000.00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1000.00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叁级及以上);
3. 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