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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吉林汪清人民政府智能监控项目,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用电安全系统智慧式监控平台询价采购公告。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用电安全系统智慧式监控平台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用电安全系统智慧式监控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zfjzcg0120
三、采购内容:用电安全系统智慧式监控平台(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4.6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先付款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一次性付清。
七、供货时间:至签订合同之日起14天内全部交货。(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在一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保证及时更换及维修。
九、质量保证:1年。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10月18日09:0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