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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媒体招标:海南东方教育类采购项目,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受东方市教育局委托,对东方市2017年教育类采购项目(包三) 进行公开招标。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受东方市教育局委托,对东方市2017年教育类采购项目(包三)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HNZK2017-9-6
2. 招标项目及范围:东方市2017年教育类采购项目(包三)(3个包)。
包号:A包
2.1项目名称:东方市2017年教育装备类采购项目(A包:专用多媒体功能室)
2.2用途:教学设备
2.3包号:A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招标预算总金额:6,893,500.00元
包号:B包
2.1项目名称:东方市2017年教育装备类采购项目(B包: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2.2用途:教学设备
2.3包号:B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招标预算总金额:4,700,000.00元
包号:C包
2.1项目名称:东方市2017年教育装备类采购项目(C包:自动录播室)
2.2用途:教学设备
2.3包号:C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招标预算总金额:6,150,000.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A包)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1.3提供2017年近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凭证;
3.1.4为了确保用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非海南投标企业必须在海南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且注册时间必须在该项目公示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1.6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3.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3提供2017年近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凭证;
3.2.4为了确保用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非海南投标企业必须在海南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且注册时间必须在该项目公示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2.6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