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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青海太旧高速公路旧关站绿色通道检查系统,配套设施项目:供配电及预埋管线(供电、通讯)、设备基础(包括检测门架、限高器、引导牌、防撞柱等基础设施)、防撞设施(防撞岛、防撞柱、限高器、挡车器等)及相关附属安全设施等组成,配合完成绿通车辆快速准确检查及管理工作。
监控招标:青海太旧高速公路旧关站绿色通道检查系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_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以_晋高管计财发〔2015〕551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以晋高管收费发〔2017〕14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_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太旧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XZB-GCZB-2017080
2.2本次招标就太旧高速公路旧关站绿色通道检查系统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货物 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内容 绿色通道车辆快速检查系统 套 1
1.项目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到地、安装、调试、试运行、协助手续办理及含相关配套设施工作。
2.系统组成:IV型Co60透视成像绿色通道检查系统、图像检查计算机及相关检查软件;放射源安全监控系统(含软件);
3.配套设施项目:供配电及预埋管线(供电、通讯)、设备基础(包括检测门架、限高器、引导牌、防撞柱等基础设施)、防撞设施(防撞岛、防撞柱、限高器、挡车器等)及相关附属安全设施等组成,配合完成绿通车辆快速准确检查及管理工作。
4.环保及相关部门备案、准许证书的协助办理。
5.以上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满足本项目的信誉要求。且具备下表所列资格要求:
标段
企业资格要求
一
1.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生产采购所需货物(设备整机)及相应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批准的种类和范围应涵盖:销售、使用IV类Co-60放射源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没有“负面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4、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