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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防招标: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天网”监控设备,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7)554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天网”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了电子化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安防招标: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天网”监控设备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天网”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KHY2017-NK-G036-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7)554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天网”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了电子化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KHY2017-NK-G036-1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天网”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1 项
本次采购设备用于南康区2017年“天网”工程建设,为加强我区治安防控,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件)的发生,在南水派出所、蓉江派出所、金鸡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等辖区内新增280个高清监控点(300个摄相机)(见监控点位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建单位,承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地点完成项目传输、接电、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经验收合格后,政府向承建单位租赁承建的该系统及相关服务,租赁期限为五年。五年后设备所有权及运营数据归采购人所有。
7596000.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或其总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备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运营商签订租赁协议。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09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