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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标推荐:广州国际媒体港饭堂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308182平方米,装修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包括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供水及排水工程、送风机排气排烟工程、煤气工程、钢结构工程、弱电系统等。对本项目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招标。
招标推荐:广州国际媒体港饭堂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七年八月
广州国际媒体港饭堂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穗发改社[2007]9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国际媒体港饭堂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国际媒体港饭堂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0666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25/185653713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18号。本项目位于东、西塔相连的大平台旁,属于独立结构主体,目前只完成主体结构工程(毛坯房),属于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四、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308182平方米,装修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包括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供水及排水工程、送风机排气排烟工程、煤气工程、钢结构工程、弱电系统等。对本项目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招标。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7- 7041
2、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及规模:广州国际媒体港饭堂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及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应的装修建设施工及机电安装配套工程。负责协助办理开工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各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等];负责办理本标段范围内的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消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及通过)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设计范围和施工范围具体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等资料。
4、招标控制价:1060万元,其中设计30万元,施工1030万元(其中暂列金30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工程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9 月 6 日至2017年 9 月27 日 12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27日 10 时 00分至2017年 9 月27 日 12时00分, 第 16 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29 日 08时 30 分, 第 10 开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凭证。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或以上)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2施工单位需具备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