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最近加入的商品

件商品

去购物车
购物车中还没有商品,赶紧选购吧!
去采购

安防招标:辽宁锦州联通2017年锦州市司法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1092

关键词:监控设备,路由器,安防工程

摘要:安防招标:辽宁锦州联通2017年锦州市司法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本项目由市指挥中心硬件设备及各司法所监控设备两部分组成,要求中标方提供采购清单中的设备,同时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的集成(含联通集采提供的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PC机),本项目预估金额为30万元(不含税)。

锦州联通2017年锦州市司法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锦州联通2017年锦州市司法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JZ-20170800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锦州联通2017年锦州市司法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锦州市司法局以现有指挥监督中心为基础,进行中心设备升级改造,同时围绕锦州全市(包含四县)的117个司法所安装监控设备,通过联通光纤将各司法所的实时图像上传到市司法局的指挥中心。本项目由市指挥中心硬件设备及各司法所监控设备两部分组成,要求中标方提供采购清单中的设备,同时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的集成(含联通集采提供的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PC机),本项目预估金额为30万元(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

1.2.1货物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锦州联通2017年锦州市司法局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设备清单”。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2.3交货地点:锦州市司法局及其下属117个司法所。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 本次招标共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所有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底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1.4.2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1.4.3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近期对外开具的税率为17%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其他要求:

2.7.1 投标人须承诺软件的著作权为投标人本公司所有或提供相应的软件制作商的授权书,任何侵权行为均为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并取消相应的中标资格。

2.7.2 如果软件采用代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

2.7.3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96日至2017 911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或转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7928930分;

5.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金都饭店东侧二楼第二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以下内容付费
2元,立即阅读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5-2023 北京一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5017522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