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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标推荐:江苏无锡集智广场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工程规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耗计量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系统集成平台系统、机房工程、访客及人行通道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
集智广场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WXXS201501001项目名称集智广场新建工程标段编号WXXS201501001-W03;标段名称集智广场智能化工程;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8月3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9月4日公告信息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集智广场新建工程(项目名称)集智广场智能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集智广场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宏普置业有限公司建房立项(代可行性)的批复、关于集智广场初步设计的批复锡开管发[2009]16号、锡开建发[2009]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宏普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锡山经济开发区二泉路以南,新园路以东
工程规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耗计量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系统集成平台系统、机房工程、访客及人行通道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1资质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4年度至2016年度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3.1.5.1[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