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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防招标:宁夏银川兴法院大楼高清安防监控改造项目,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安防招标:宁夏银川兴法院大楼高清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委托编号:2017NCZ003081W
二、招标编号:NXCX-2017ZC144
三、采购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郝 峰 联系电话:0951-5170917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1-401室
联系人:王慧敏 联系电话:0951-5699246
Email:nxcxzbgs@163.com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预算:50万元
七、招标内容及要求:
序 号 采购内容概况(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1高清安防监控改造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备 注: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