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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河南武警总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就幼儿园灯光音响、监控设备和文工团话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监控招标:河南武警总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武警河南省总队幼儿园灯光音响、监控设备和文工团话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幼儿园灯光音响、监控设备和文工团话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幼儿园灯光音响、监控设备和文工团话筒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WJ-2017-1614-A04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共分为2个标段。招标采购内容包括所有产品的运输、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工作。
标段 名称 数量(批) 预算(元) 内容
标段1
灯光音响、监控设备1 25.5725万 音响、监控等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2
话筒 127万话筒、接收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2.1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完毕;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内,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
3.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来完成的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分标段提供),以提供的完整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3.7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不良信用的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2日~2017年1月9日每天8:30~11:30、14:30~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在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郑州市东风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武警河南省总队院内报名;